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暂付款和保证金管理,全面、及时、准确地反映我校本年度的财务支出情况,做好年终财务决算的准备工作,现将暂付款清理和保证金退还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清理范围为2024年9月30日前的暂付款。
二、请各学院、各部门通知本部门有暂付款未结清的同志于12月16日前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销账手续。
三、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办理销账手续的,由借款人出具情况说明,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财务处审核;天恒娱乐借款的由其导师签署担保。
四、对于无情况说明或理由不合理的暂付款,财务处将按规定处理,直至扣发借款人(借款人为天恒娱乐的由其导师承担)工资。
五、请各学院、各部门认真梳理符合退还条件保证金,符合退还条件的请及时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,其中:履约保证金需提交领款单、合同、保证金支付意见表、验收报告、履约保证金银行回单等,质量保证金需提交领款单、合同、验收报告、质量保证金银行回单等。
特此通知
财务处
2024年11月26日